党建工作
学习园地
习近平8篇文稿首次公开发表 关于反腐论述摘编
时间:2014-10-31 点击率0 来源: 提交人:

习近平8篇文稿首次公开发表 关于反腐论述摘编(一) 

2014年09月29日08:28   来源: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29日电 (李源)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已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入自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至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这段时间内的重要文献,共70篇。其中,习近平同志的文稿24篇,有8篇是首次发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网站昨日首次公开发表习近平同志8篇文稿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之一。

具体内容如下: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一个十三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毛泽东同志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少些“迈过锅台上炕”的做法,也少些“事后诸葛亮”的行为。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重视不够,个别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的党员干部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有的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受到敌对势力追捧,对此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就是西方国家,主要政党在政治方面也是有严格约束的,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拥护本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包括本党的意识形态。大家注意看就知道,西方国家议会投票,往往是政党壁垒分明,一个党的议员要不就是都反对,要不就是都支持。这说明了什么?不就是各党对自己的党员有政治上的约束嘛!对那些在政治上行动上与本党离心离德的党员,西方国家政党也是要执行纪律的,甚至给予开除处分。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分崩离析。苏联解体前,在所谓“公开性”、“民主化”的口号下,苏共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允许党员公开发表与组织决议不同的意见,实行所谓各级党组织自治原则,一些苏共党员甚至领导层成员成了否定苏共历史、否定社会主义的急先锋,成了传播西方意识形态的大喇叭,苏共党内从思想混乱演变到组织混乱。最后,这样一个有着九十多年历史、连续执政七十多年的大党老党就哗啦啦轰然倒塌了。人们曾经提出一个问题,苏共早年在有二十万党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二百万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二千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丢失了自己,这是为什么?我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那还叫什么政党呢?那是乌合之众了。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一九六四年十月,周恩来同志在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演出人员大会上作报告时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引发了种种问题,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比如,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九十多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了党性原则,就不会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使自己游离于组织之外。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相信组织,这是党内很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他们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当前,在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孔子说“游必有方”,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是连这一条都做不到,那就成问题了。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领导干部包括主要负责同志,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该以组织名义出面就不要以个人名义出面,该以个人名义出面就不要以组织名义出面,该集体研究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就不要省略程序,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党员、干部之间也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对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都要支持和保护。对党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应该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如果认为组织决定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毫无保留执行,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扰和拖延组织决定的执行。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越是党龄长、职务高、成绩大,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而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把成绩和贡献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等犯了大错误才去批评,平常有问题就要及时批评。担心批评得罪人、会丢选票的心态在不少领导干部身上存在,有的不仅不敢批评、不愿批评,而且还经常以表扬代替批评。这些现象必须纠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希望别人都唯命是从,认为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就是好干部,而对别人、对群众怎么样可以不闻不问,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过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压线,现在这两条纪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了最松弛的低压线。犯个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算什么?打个哈哈就过去了!一到节假日甚至不是节假日,有些人就到处跑,还带着一大家子,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哪儿好就往哪儿去。不少是公款消费,财政成了他们家的钱包,财政局长成了他们家的管账先生。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历来贪污挪用这种钱要罪加一等,也有人敢下手。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习近平8篇文稿首次公开发表 关于反腐论述摘编(二)

2014年09月30日08:37   来源: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30日电 (李源)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已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入自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至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这段时间内的重要文献,共70篇。其中,习近平同志的文稿24篇,有8篇是首次发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网站昨日发表习近平同志8篇文稿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之二。

具体内容如下: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要继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从长期实践看,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多了。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这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监督缺位、监督乏力,少数一把手习惯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反腐倡廉建设,还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为什么要突出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群众对我们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意见很大。这个问题,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比如,一九八〇年我们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就是专门讲不准搞特权的。这份文件指出:“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说得多么深刻啊!建议大家把这份文件找出来重温一下。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在我们的一些干部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从上到下,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的,违规占有公家车辆的,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的,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明里暗里为亲属升官发财奔走的,以权枉法的,这样的干部不乏其人啊!这些特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群众极大不满。我们决不能见怪不怪啊!焦裕禄、杨善洲等同志的事迹之所以感人,群众之所以信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绝对不搞任何特权,有的事甚至做到一般人看来都不近人情的地步,但就是这样过得硬的干部,在群众中才有口碑。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我们党提出,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这种情况如不纠正,能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吗?这个社会还能有发展活力吗?我们党和国家还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吗?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否则,群众是要戳脊梁骨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中央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后续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切实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方面就此积极建言献策,不少意见值得重视。要梳理采纳合理意见,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下一步,关键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在人民日报<专家学者对遏制公款吃喝的分析和建议>等材料上的批示》(2013年2月22日)

从文章反映的情况看,餐饮环节上的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一亿多农村扶贫对象、几千万城市低保人口以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

——《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二百二十七期<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上的批示》(2013年1月17日)

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现在,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必须按照从严的要求,使之真正严格起来。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高度重视节约粮食。我国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环节存在大量浪费现象,餐桌上的浪费尤为惊人。这与社会上存在的讲面子、讲排场的陋习有关。有人作过调查估算,我国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食物高达二千亿元,相当于二亿多人一年的口粮。前些天,媒体报道,一所大学食堂的垃圾桶里经常有白花花的馒头和米饭,清洁工看着心痛,捡起来再吃。这方面例子不在少数,一些大学食堂成了浪费食物的“天堂”,触目惊心!即使生活一天天好了,也没有任何权利浪费!浪费粮食的不良风气必须坚决刹住!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当然,我国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诚然,我们的制度体系还要完善,但当前突出的问题在于很多制度没得到严格执行。就像我们反对“四风”一样,很多问题早就有制度规定,大吃大喝问题抓了多少年了?抓一抓好一点,过一段又反弹,顽固得很。这次中央下决心抓“四风”问题,特别强调要建立和执行制度,而且要常抓不懈。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这是导致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一个顽瘴痼疾。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对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举告,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政法机关拍板定案。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习近平8篇文稿首次公开发表 关于反腐论述摘编(三)

2014年10月01日15:37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标题:老老实实做人 踏踏实实干事 清清白白为官

编者按: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已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入自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至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这段时间内的重要文献,共70篇。其中,习近平同志的文稿24篇,有8篇是首次发表。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从首次发表的8篇文稿中摘编有关论述。此为第三期,敬请关注。

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

——《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2013年1月5日)

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在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中,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了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不惜流血牺牲,靠的就是一种信仰,为的就是一个理想。尽管他们也知道,自己追求的理想并不会在自己手中实现,但他们坚信,只要一代又一代人为之持续努力,一代又一代人为此作出牺牲,崇高的理想就一定能实现,正所谓“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一些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甚至认为是望都望不到、看都看不见的,是虚无缥缈的。这就涉及是唯物史观还是唯心史观的世界观问题。我们一些同志之所以理想渺茫、信仰动摇,根本的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统一起来,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2013年1月5日)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不能放弃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概括起来说,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为民服务,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党的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清正廉洁,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这些说起来大家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理想信念就是人的志向。古人说:“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意思是说,志存高远的人,再遥远的地方也能达到,再坚固的东西也能突破。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有无数共产党员为了党和人民事业英勇牺牲了,支撑他们的就是“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力量。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什么盛行?为什么不断有人沦为腐败分子,走向犯罪的深渊?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不坚定。我常说,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和平建设时期,生死考验有,但毕竟不多,检验一个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确实比较难,X光、CT、核磁共振成像也没有办法。

当然,也不是不能检验。那就主要看干部是否能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能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这样的检验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下子、经历一两件事、听几句口号就能解决的,要看长期表现,甚至看一辈子。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说到底,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心底无私天地宽。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疾风识劲草,烈火见真金。”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要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要有“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越是条件艰苦、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许多同志有这样的体会,参加工作后,在普通岗位上经历一些难事、急事、大事、复杂的事,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国情、社情、民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接地气”,正所谓“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早熟的果子长不大,拔苗助长易夭折。干部多“墩墩苗”没有什么坏处,把基础搞扎实了,后面的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必须明白,当了党组成员就要对党负责,就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356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