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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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2 点击率:0 来源: 提交人:邹益雄

    

各自学考试助学点 

  为认真做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注册工作,加强注册管理,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注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助学站点要认真执行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助学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注册考生资格 

  1.组织专人审核考生信息,杜绝考生信息错误,确保申报注册入籍信息准确无误。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申报注册确认 

  2.从报名注册环节开始,到报考和办理毕业审核各环节,各助学点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不能信息管理多头负责,要杜绝信息错误留给后续工作。凡出现考生信息差错的,应助学点承担责任。 

  二、注册对象 

  1.拟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尚未入籍的各类助学班的新考生 

  2.上一年度已经注册,进行第二次注册的在籍考生;各考期历次已注册了一次,未进行第二次注册的在籍考生(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三、注册时间 

  2018615日至720日为新生注册时间;721日至8月10日办理助学班考生注册确认手续。 

  四、注册办法 

  1.助学机构各类助学班拟注册人数少于60人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不予办理注册确认。 

  2.凡申请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依据。 

  3.各助学点办理注册工作时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同时,要录入考生所就读的高职(或中职学校名称及考生的联系方式、学习专业和助学形式信息。经确认后的考生基本信息,除经公安部门证明可以变更户籍一律不再修改。当次注册完成、管理系统关闭后,一律不许更改助学方式。 

  4.助学机构组织的助学班新考生,必须在生源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地注册严禁异地注册。 

  助学机构是高职(中职)院校的,主考学校应要求统一以学校名义申请注册,不应由二级院系直接联系注册。 

  高职院校是考点的,申请注册时应以学校文件向主考学校提供符合组考标准(除基本设施外,每个考室人数只安排30人,不安排60人作两个考场用)的考试座位数。注册考生数大于座位数的,大于部分的考生须到市州、区县自考部门报考。 

  5.新考生审批确认后,各助学点要严格按照要求采集考生头像(照片)信息并上传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考生办理考籍证、应考直至毕业的图像信息。 

  6.注册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补注册和注册信息修改。 

  联系方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0731-8562336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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