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湘教发〔2023〕9号文件要求,经学校2023年5月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保留湖南省商务厅培训中心等9家校外教学点,同意新增衡阳市开放大学等9家校外教学点,同意湖南省金航教育培训中心等5家校外教学点“停招过渡”,现予公示。
公示期7天,截止至2023年5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继续教育学院(知行楼208室,联系电话0731-85623356)或纪委办公室(崇德楼611室,联系电话0731-85623108)反映,否则概不受理。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外教学点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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