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参加自考助学考生开展清查,发现部分考生存在长期弃考、欠缴费用问题。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管理的实施意见》(湘自考委发〔2008〕8号)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长期弃考、欠缴费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自考助学资格。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30日
通知公告
我校对参加自考助学考生开展清查,发现部分考生存在长期弃考、欠缴费用问题。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管理的实施意见》(湘自考委发〔2008〕8号)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长期弃考、欠缴费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自考助学资格。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30日